危包證的使用背景
根據《國際危規》,危險貨物分為九大類20小類,危險貨物包裝的危險程度又分為高度危險、中度危險和低度危險。特別是現在正處于炎熱的夏天,集裝箱內的溫度往往高達60多度,萬一在運輸過程中因包裝不良而引起危險品貨物爆炸起火,后果不堪設想。
對于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的使用,國家規定,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,必須申請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。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,必須申請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。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,不準出口。
危包證辦理流程
危包證的辦理環節分為檢測和制作紙箱兩個環節,先送機構檢測,然后購買紙箱。
辦理危包證的基本流程:提交申請–受理申請–送樣檢驗–檢驗完成–出具檢驗報告–審檢–合格出證。
辦理危包證需要的資料:
1.進出口相關危險品的《備案書》。
2.檢驗報告。
3.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。
4.MSDS(安全技術/數據說明書)。
5.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。
6.同時需要提供相關危險品的樣品數個。
7.還有包裝物的樣品數個。
危包證的誤區
1、證書一年內可以重復使用
2、一次性可以購買多個紙箱,下次出貨累積抵扣使用上次剩余的紙箱數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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